浙江:不是闹着玩!个人信用与升职加薪、社会形象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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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要。“‘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习近平总书记曾针对“信用”有过这样的阐述。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定强化信用联合奖惩,即对“红名单”要奖励,对“黑名单”要加大惩戒力度。小伙伴们赶紧看过来,绝对不是闹着玩的哦。
推进四大重点领域信息建设 1.政务诚信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提高透明度。 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且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对公务员而言,要加强其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个人报告事项、廉政记录、考核结果、受表彰情况、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把诚信守法、道德教育和信用建设业务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范围。 2.商务诚信建设 推进生产、流通、工商监管、金融、税务、价格、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领域和中介服务业的信用建设。 【生产领域】 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产品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 【价格领域】 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推行“明码实价”,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制度,推动实施奖惩制度。 【电子商务领域】 实施电子商务大数据监测。落实第三方平台查验责任,推行电子商务主体身份标识和可信认证服务,落实网店实名制度。严厉查处电子商务领域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伪造网站流量等欺诈行为。 3.社会诚信建设 推进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知识产权,文化、体育、旅游、广电,环境保护和互联网领域及公民和社会组织的诚信建设。 【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 制定诚信医疗服务准则。开展诚信医院、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制定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信用评价指标标准,惩戒收受贿赂、收受红包、过度诊疗等违法和失信行为。 【食品药品领域】 完善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建立覆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信用管理体系,制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评价标准。 【公民】 建立完善公民信用记录,加快实现对浙江所有公民的全覆盖。积极推进把公民欠缴水、电、煤气、通信、宽带等公用事业费情况和乘坐公交、地铁等城市社会活动的负面行为信息依法记入公民信用档案。 4.司法公信建设 推进法院、检察、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及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推进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诚信规范执业。 完善五大运行机制
要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完善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机制:建立以“红名单”发布为重点的守信激励机制,降低“红名单”主体交易成本,同等条件下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的惩戒力度,“十三五”时期实现所有重点行业领域失信“黑名单”全覆盖。 实施七大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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