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四项措施推进民办学校诚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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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渭南市教育局组织召开民办学校行政审批与信用信息应用工作培训会议。邀请市委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解读信用渭南建设和信用信息应用有关内容,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陈超副科长系统辅导《渭南市教育系统教职工及民办学校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信用约束管理办法》《民办学校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市教育局将从四个方面推进民办学校诚信建设,审批的43所民办学校将在年底前完成诚信档案数据库建设。 一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移交市管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和明确民办学校管理职责的通知》(渭教发[2015]40号),各县要落实“属地管理、协作配合”原则,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各民办学校的安全稳定,招生广告及简章备案、学生学籍注册、教育教学管理、年度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学校要主动与相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衔接,服从监督管理,及时汇报办学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是依法自主办学。对各学校既要求其办学主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同时,也要求其组织结构,资金用作,日常管理,教育教学等行为必需合法,并在法律的保障下成为自主、自律、自负责任的权益主体。 三是监管治理并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职履责,加强对民办教育市场的监管,并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对各类违规办学行为采取约谈、下达整改通知单、停止招生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系统、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净化我市民办教育市场。 四是探索社会评价。积极探索管、办、评分离的民办教育管理新途径,通过发挥社会力量,试点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信用渭南”网站面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双公示,通过各级教育门户网站发布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民办教育管理,促进全市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民办学校审批事项科(股)室负责人,市教育局审批的43所民办学校负责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