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政协委员建议:学生考试作弊列为失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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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记者从哈市政协十二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获悉,哈市信用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显示,哈市市民信用意识淡薄,亟待改善。 报告对647名不特定社会公众进行了信用基本知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58%的人不知道个人信用是什么。在知晓个人信用的被调查者中,51%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查询个人信用报告;57%不知道如何提出异议申请。在被调查者中,57%认为逾期几天还款或欠款几元不会被纳入不良记录;63%的人认为只要有关系,系统中的信用记录可以随意修改。 报告显示,哈市无论是失信被执行人的绝对数量还是占执行案件的比例都呈逐年上升趋势。对此,委员建议,创建“冰城个人信用卡制度”,完善哈市个人信用制度,通过“冰城个人信用卡制度”的信息采集、整理、编辑,记载个人信用分值,以100分为基础,70分以上为良好市民、40分至69分为一般信用市民、30分以下为失信市民。 考试作弊,抄袭作业的现象比较普遍。据调查,当问到“有没有在考试中有过作弊行为”时,约20%的同学回答“有过”。同时,大学生还贷率持续走低。对此,委员建议,为每一个学生建立诚信档案,与学籍信息挂钩并终身有效。大学生不还助学贷款、考试作弊等应列为失信行为。 链接: 根据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失信行为重点包括: 1、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2、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3、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 失信的部分后果: 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