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材料骗提骗贷公积金,南宁11名职工上失信“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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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很多人想提取公积金出来过年,导致公积金中心近期提取公积金业务量大增。而套现分子也在蠢蠢欲动,有人就因不诚信酿下苦果。昨日,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分中心)获悉,近一个月来,一些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伪造购房凭证、伪造贷款材料、虚构婚姻状况等,企图骗提公积金,结果因小失大,3年内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被暂停。目前,已有11名缴存职工因骗提公积金而背上信用污点。
据了解,由于政策宽松,部分缴存人为提取公积金,恶意通过自己或他人渠道伪造假材料骗取公积金,其中以听信假中介提取、伪造购房合同、伪造提取个人资料信息、租房提取等情节为主。
相关案例 听信“中介”骗提公积金
韦女士是一家职业学院职工,受到“亲戚”骗说,将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给“亲戚”办理了一套假材料,套取了1万元公积金。没想到,“亲戚”拿到钱后玩“失踪”,自己的钱也就打了水漂。
●提醒:借助这些中介方法违规骗取住房公积金,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缴存职工不仅要全额退还所支取的公积金金额,之前交给不法中介公司的中介费也将打水漂。
虚构婚姻或侵犯他人权益
顾某是某商业银行职员,对公积金提取政策和流程比较熟悉。她伪造了婚姻材料,以配偶购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不料,在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下露出马脚。
●提醒:顾某虚构婚姻骗取公积金,面临的不仅是公积金中心的惩戒,还有可能被她虚构的“老公”追究民事侵权责任。
伪造购房材料或构成犯罪
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银行贷款资料……这些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的“资料”,稍微一核查,就发现竟然都是伪造的。
郝某在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申领条件的情况下,伪造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等资料,持虚假证件、资料,向区直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68万元。某单位职工龚某也伪造了一大堆申领公积金材料,骗提15.6万元公积金。工作人员进一步核查时发现端倪,当即扣下材料。
●提醒:“我们在核查中发现,一些申请人所购置的房产根本就不存在,就连开发商和房产部门的签章全部都是伪造的。”区直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伪造购房合同、契税等材料套取公积金,一经发现,不仅要返回所有提取的公积金资金,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伪造的购房合同等证件资料,有可能还会触犯刑法,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虚构租房事实或被单位通报
根据现行政策,满足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只需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以及租房证明等材料。
李某以租房的名义,来到公积金柜台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实际上,李某并未在南宁租房,而是通过向“中介”支付一定费用,利用伪造的虚假租房合同和无房证明,企图提取公积金。
●提醒: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简单,作假成本小,因此不少人铤而走险。公积金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报送至其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