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将纳入失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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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年来,洪江市卫计局加强部门联动,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个案,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者由洪江市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4月,洪江市对黔城镇、托口镇等13名违法生育且在限定时间内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员,市人民法院将其纳入法院失信执行人名单,这也是洪江市社会抚养费征收个案中首批被列入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对符合条件的计生非诉执行案件当事人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洪江市人民法院通过全国统一的名单库在互联网公开失信人信息,或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等定期通报,对诚信系统留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个人将限制到银行贷款、办理信用卡或授信业务;同时也将被限制高消费行为,个人将不能被允许购买机票等并禁止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高消费行为。 自启动对拒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当事人纳入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后,截止目前,该市托口镇有2人迫于失信压力,履行了缴纳义务,经法院和计生部门确认后,将当事人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