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挂证”需对症下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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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须虫 人社部重拳打击职业资格“挂证”行为。日前,对药品流通、环评、住建、专利代理等领域曝光了一批“挂证”人员黑名单。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保持打击“挂证”行为的高压态势,实现职业资格“挂证”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挂证”是指将本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挂靠到非工作单位名下,以获取报酬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2月6日《新闻晨报》) 出租个人职业资格证,在一些领域,尤其是工程建设、环保评价领域等特别突出,这种“人证分离”的状态,背离了职业对资质需求的初衷,不能满足相关领域工作对专门技术的特殊要求,技术上缺斤少两,自然会给特别重要的技术环节留下不小的隐患。并且,挂证而不事劳动,违反了职业道德,有违职业诚信。 挂证的危害与问题显而易见,但“挂证族”在某些领域泛滥并非简单的违信,根源还是特定职业畸形的人才需求。很多行业对于重要岗位职业资质的限定成为行业准入的基本门槛,不具备规定资质人员不能注册公司。如,开药店的需要注册药剂师;而在建筑工程领域,技术力量的总体构成也是重要因素,并且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中,诸如建造师、安全员、预算师等技术力量的职业资质是投标资质审查的重要内容,人员职业资质不过关,连获取工程建设项目的机会都没有。 从这个角度来看,治理“挂证”,首先宜一分为二,辩证看待。倘若行业在企业、中介资质体系设置、项目招标要求等方面对从业人员资质门槛设计过高,乃至属于简政放权的范畴,理应修改相关规定,抑或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放给社会调节。 其次,“挂证”之所以乱象丛生,缘于职业资质领域重注册轻管理问题突出,职业资质备案审查机制不完备。根治“挂证”乱象,不能只靠运动式治理,应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机制,通过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如无缝对接职业资质与社保、纳税、招投标等信息的比对,实现监管常态化。 第三,“挂证”之所以成为行业的默契,在于违规的几近“零成本”。出借资质的挂证者、雇佣资质的经营者,即便被发现,最多也只是被挡在项目准入的大门之外。治理“挂证”必须要对这种作假违信违法行为“零容忍”,不但“挂证”者应列入黑名单,还应当予以行业终生禁入处理,弄虚作假的企业也应苛以重罚,必要时要列入行业“黑名单”。 |